| 2021-04-14 10:31:16 来源: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:周冬 我来说两句 |
贾女士:我闺密去年结婚了,婚后才发现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借来的,现在债主找上门来,要我闺密还钱。请问,这笔借来的彩礼钱我闺密可以不还吗? 【解答】 蓝姗姗(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):贾女士,您好!虽然男方将借来的钱以彩礼的形式赠送给女方,但是此笔债务依旧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,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,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由男方个人偿还。债权人也无权向女方主张此笔借款。因此,这笔借来的彩礼钱您闺密是可以不还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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